新建民用建筑有了节能门槛 违反标准将受罚 2005-12-6 10:15:27
新闻来源:水母网 【大 中 小】【收藏本文】
5日,笔者从威海建委获悉,根据国家《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从明年1月1日开始,民用建筑建设单位若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设计强制型标准,降低工程建设质量,将被处20-50万元的罚款。
规定要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 当将所售商品住房的节能措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除了建设单位,规定对设计单位也有相关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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