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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个人自建房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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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建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建设自有房屋的贷款。 一、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二)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三)借款人家庭收入及财产证明; (四)自建房的建设批文; (五)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已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的凭证; (六)自建房施工许可证明 (七)工程概预算资料和工程进度计划; (八)工程造价合理; (九)抵押物权属证明; (十)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文件; (十一)贷款金额不超过土地评估价值的50%;以其他房屋作为抵押物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 二、贷款操作流程图
借款人申请自建房贷款,填写自建房贷款申请书; (二)贷前调查。 经办行收到借款人的申请,经初步审查,资料齐全的同意受理; (三)审查、审批。 (四)签订借款合同。 经审批同意的,经办行与借款人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五)贷款发放 经审批同意的,办理有关贷款发放手续,包括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登记、抵押物保险、贷款发放等。 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 (六) 贷后管理。 信贷员及时跟踪掌握借款人的贷款使用情况,保证贷款用于自建房屋;房屋竣工,借款人取得房产证后,信贷员要及时督促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把抵押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同抵押给经办行。 (六)清户撤销。 借款人还清全部货款本息后,信贷部门通知借款人,持其有效身份证件、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经办行保管的有关法律凭证及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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