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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顾客有权知情
2005-7-25 15:27:22

新闻来源:山东房地产网  作者:白浪河 【评论】【关闭 】【收藏本文


  

    山房网潍坊讯  近日记者接连接到城区不少市民反映,称对开发商的有关具体施工情况并不熟悉。
   
    奎文区张面河小区的刘先生来电反映,自己与某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付清房款后,要求开发商出示公摊面积明细资料,但被拒绝。对此开发商解释为,他们已经按照规定委托有测绘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所,对住宅楼进行测绘并且出具了报告书,且也将报告等资料张贴在物业办公室墙上了。但自己并不清楚开发商这样做是否可以。
   
    对此记者采访了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的孙律师,对方告诉记者,根据有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此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购房者已经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积极旅行合同义务,有权就自己所购房产的具体情况,要求开发商进一步履行告知义务,因此购房者有权查看公摊面积明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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