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安居工程”,是今年市政府确定的八项民心工程之一。《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以人为本、与民同心、政府组织、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大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建设,年内启动经济适用房建设和改造,首先解决低收入家庭和弱势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截止到2004年底,我市城镇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有1079户,占城镇总户数的0.57%。在日前召开的全市建设工作会议上,市政府把解决特困户的住房困难问题确定为一项“硬指标”,要求在2007年底以前必须完成。
市政府要求各地在今年的建设用地计划中,要优先安排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用地。同时,加快建立完善廉租房制度,救助城市低收入家庭。经济适用房带有社会保障性质,市政府要求切实落实好有关优惠政策,降低建设成本,并加强监管,严防开发商获取不法利润。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都要执行政府定价,被拆迁居民购买安置房、困难群众承租廉租房,都要按有关规定实行税费优惠。对于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人员,我市将实行更为优惠的救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