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被省文明委授予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一次性取得2008年申报省级文明城市的资格。这标志着我市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5月25日至27日,省文明城市测评办公室对我市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实地测评,具体测评工作分为实地考察、问卷调查、材料审核、听取汇报、整体观察五项。测评办公室对我市的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我市突出以人为本,努力打造“江北水城”品牌,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整治城市环境,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成效显著。具休包括:五个空前,六个明显改善,一个全面发展。
五个空前。领导重视程度是空前的。我市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指导委员会,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创城组织领导网络;各部门的工作力度之大是空前的。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把119项指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将责任细化、量化到相关机构和人员身上,并建立了考核奖惩制度,形成了完善的责任目标体系,保证创城工作的整体推进、全面落实。另外还有方方面面的发动规模之大是空前的;实际效果之显著是空前的;群众获得的实惠是空前的。
六个明显改善。测评组认为,通过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我市形成了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通过问卷调查,市民对 “窗口”行业、政府职能部门服务质量的满意度达90%以上,市民对城市整体形象的满意度达90%以上,市民素质显著提高,社会不良现象大为减少,社会风尚积极、健康、向上。
一个全面发展。连续几年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有效推动了物质文明、政冶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