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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物业管理收费实施细则开始实行
2005-9-6 9:50:01

新闻来源:山东房地产网  作者:吉祥 【评论】【关闭 】【收藏本文


  

    山房网东营讯 通讯员从东营市有关部门获悉,从2005年9月1日起,东营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和东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开始试行。

    据悉,根据已经开始实行的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东营市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住宅房屋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对象分为别墅豪华住宅和普通住宅两大类,普通住宅实行按户和法定面积计收相结合的物业服务收费新方式。普通住宅在按户征收的基础上,每户建筑面积超过100平米的部分,超过部分按每平米0.10元征收;别墅及豪华公寓全部按建筑面积征收。
   
    此外,在出台的物业管理收费指导标准中还明确规定了对东营市中心城区的城市低保户和困难户的物业服务费收取类型,将对这一群体实行财政补助,由低保护和和困难户凭有关物业收费收据到各相关民政部门领取补助。胜利油田各社区的住宅小区的低保户和困难户的具体补助标准及方法由胜利石油管理局负担。该指导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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