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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划定普通住房价格上限超额按3%征收契税
2006-5-11 15:25:53

新闻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南玲  】【收藏本文

  

    继去年6月公布普通住房标准后,深圳市国土房产局日前在自己的网站公布了6区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该标准已经从5月1日开始执行,超此价格成交将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深圳确定的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3项条件:住宅小区的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深圳国土房产网《关于公布我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公布了调整后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

    按照日前划定的普通住宅价格上限,特区内的罗湖区11000元/平方米,福田区11500元/平方米,南山区11000元/平方米,盐田区10500元/平方米;特区外的宝安区7500元/平方米,龙岗区7000元/平方米。以上均为建筑面积。

    有专家指出,国土房产部门这次公布价格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将起到抑制深圳房价上涨的作用。因为,如果各区房价进一步上涨,就会撞到价格这条“红线”,开发商、购房者和房地产市场应该会“冷静”一些。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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