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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变味流入房产交易市场 网上热卖
2006-07-06 09:13:43

新闻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编辑:张颖颖 【 】【收藏本文】点击次数:


    “集资买的时候每平方米不足1000元,可现在一转手就要卖1500元。”集资建房主要是指企业利用自用土地,解决住房困难的一种建房形式,但是在省城,出售倒卖集资建房的暗潮涌动,一些大企业、甚至有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将手中集资房对外出售,赚取大额差价。 

    最近在一家名为“28社区济南”网站,挂着一个帖子出售单位集资建房,有产权,具体地点:历城区某镇政府驻地。详细信息注明为:一楼新房未住125平方米,厨卫精装,配套齐全,位置处于南山风景区中心地带,升值潜力佳,是旅游度假、安度晚年的好地方。按照网上留下的联系方式,记者拨通了一个手机,接电话的男士让记者去打另外一部电话,找一个姓张的先生。

    姓张的先生接通了电话后明确告诉记者,他手里的房子全部属于集资建房,是历城区某政府部门开发建设的。谈到价格,张先生说带暖气的约为1500元/平方米,无暖气的1200元/平方米左右。当记者问这房子集资买的时候多少钱时,这位先生暗示记者房子离市区有点远,估计买的时候不到1000元吧。

    除了网上公开出售的外,还有的将集资房拿到中介去出售。在开元山庄附近的一家房产中介,一名经纪人介绍,他们陪着客户看房时发现,有的房屋已经建成两三年,可是房子根本就没有入住过。而且,房主在出售时,对价格要求比较死,动不动以某某同事卖了多少钱作为参考。例如,一套130平方米的房子买的时候只有18万,现在要卖48万,一转手就赚30万。

    济南市房管局产权登记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经常遇到前来咨询有关集资建房买卖过户事宜的人员。

    山东建筑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庄永强指出,因为房价上涨势头较快,省城一些单位开始集资建房。这些集资建房单位的特点是效益好,或者手里掌握一定的行政资源,建房后以成本价卖给职工,很多人房到手后再往外卖,赚取高额差价。这种“变味”的集资房容易产生新的社会不公,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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