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正常手续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管部门也给发了房产证,却因在交易时忽视了一个环节,导致现在自己的户口迁不到自己的房子里。这是市民孙先生最近碰到的一件棘手的事。
孙先生日前找到记者诉说了自己的经历。他去年在南山路看好了一套60平米左右的二手房,经了解该房是东方电子公司的产权,与该公司的有关部门人员协商后,以20多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这套房子,并拿到了房产证,于今年6月入住,但在落户时遇到了麻烦。
南山路派出所民警告诉他该房子已有户主,且有10多年了,孙先生一家的户口目前不能入迁。孙先生一听,非常着急,多方打听得知户主是东方电子公司的员工,随即又与该公司取得了联系,希望该公司尽快把此人的户口迁走。公司方答复说,此人几年前就离开公司了,当初办理相关手续时忽视了他的户口问题,现在又无法联系到他,但表示会想办法帮助孙先生的。而派出所户籍科的人员答复说,户口必须本人亲自办理迁入或迁出手续,如果此人不来迁走他的户口,孙先生一家人的户口就无法迁入他的房子里。所以现在最主要是要找到此人,户口才能入迁。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曲学松律师,曲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不仅要查看此房的手续、证件是否齐全,还要查看此房的户头上有没有人,有的话一定要求对方迁出后再交易房子,以免发生文中所说的这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