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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兆毅:房地产市场要适应新规则
2006-08-08 15:22:16

新闻来源:山东房地产网 作者:陈新 编辑:张晶 【 】 点击次数:  查看评论


    2006中国房地产(青岛)高端论坛暨山房网第九届“新城市”房地产沙龙7月23日在青岛圆满结束,山东省科学院战略研究所研究员吕兆毅教授到会做了精彩发言。

    吕兆毅教授在发言中指出,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保障国民的住房权都是政府的共同责任。住房权是指有房可住,包括廉租权、购房权,并非全部拥有所有权。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本来也是这样的。1998年的《国务院关于深化住房制度的改革的决定》提出,对高收入者供应商品房,对中低收入者供应有一定住房社会保障补贴的经济适用房,对最低收入者供应有更多的住房社会福利的廉租房。但是,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打乱了这一改革进程,使房地产市场成为防止通货紧缩,拉动经济增长的重大措施。所以,现在我们应当进行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制度创新,开创以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为主体,以限量高档商品房和商业地产的土地收益,作为政府保障住房投资来源和补贴来源,实现政府保障城镇居民住房权的社会发展目标。
   
    对于土地使用权分配问题,吕兆毅教授强调说,城镇居民应公平享有城镇土地使用权指标。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应调动行政权力解决住房社会危机,政府要承担保证住房供应的社会责任。在房地产开发商经营创新上,应适应新规则转变经营模式,实行转型创新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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