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即将正式运行,目前房地产企业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正在进行。为何实施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网上购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网上销售的实施范围和时间如何界定这三个问题令人关注。今天,记者就此采访了济南市建委。
为何实施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
据济南市建委的工作人员介绍,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络操作系统,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商品房现售前备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前备案通知书后,网上公开可售商品房房源信息,并与购房者网上在线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销售主体不合法和销售行为不规范等情况,遏制不合法企业和不合法商品房进入市场,抑制人为炒房和哄抬房价等行为,抵制杜绝一房多售、单方毁约等现象,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同时,购房者可以随时上网了解全市新建商品房市场总体信息,包括批准预售房屋情况、已售房屋情况、分类销售情况、企业信用信息、项目信息、单体信息和每套可售商品房的位置、用途、形态、面积、套型和房地产抵押等情况,解决了信息不公开、不对称问题。此外,买卖双方只需订立、校核一份电子合同,大大方便了买卖双方。
市民网上购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购房者可以上网查找自己中意的房源信息,然后到商品房开发企业售楼处的电脑上,通过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操作系统确认自己打算选购的商品房属于可售状态,然后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详细商洽合同条款。
系统内的商品房定金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由济南市建委和济南市工商局联合制定,购房者商洽、订立电子合同前,应当详细阅读网上显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内容,一份电子合同只能签订一套商品房,不能签订多套商品房。
电子合同订立后,购房者应当认真校核合同内容,确认无误后务必当即自行设置合同密码并妥善保管,由销售企业在线提交并打印合同。
网上销售实施时间和范围怎样界定?
8月20日后,济南市建委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一律通过网上申办并实行网上销售,8月20日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售楼盘,济南市建委将根据楼盘剩余房源数量逐步将可售房源录入网上销售系统。
本市市区内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高新、长清区规划区域内的新建商品房,一律通过网上销售系统进行。以上区域内在8月20日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在近期仍可采用原来的模式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已经录入网上销售系统的可售房源必须签订电子版定金合同及销售合同并网上提交。
市民浏览网上可售房源信息,可登录济南建设网(www.jncc.gov.cn)或济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www.jnfdc.gov.cn)网上楼市的透明售房栏目。目前,新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已经上网销售,阳光100及鲁能领秀城等在售项目也已上网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