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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开始整治房产黑中介 倡导房产中介自律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芦智峰 2006-09-25 13:56:51 


  据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处介绍,目前房产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较多,作为主管部门,通过品牌中介的引导,来影响其他中介公司的行为,促使市场良性发展。

  昨天,我市召开了全市规范房产中介市场会议,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商局三方联手的为期三个月的房产中介市场规范行动从即日起展开。整治活动要求今后房产中介机构通过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后必须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经纪执业人员必须向工商机关备案。建立诚信档案,对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不良档案。对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取缔。建立公示制度,对一些违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与此同时,我市的六家品牌房产中介发布了自律公约,共同承诺诚信经营。自律公约的参与者之一、青岛广宇房产咨询公司总经理段涛介绍说,以广宇公司为例,经历了十年的发展历程后,目前已在青岛和济南开设了直营和加盟店近一百家,而且工作人员中,70%以上的是大专以上学历,今年4月份被省建设厅评为“山东省诚信房地产中介企业”。其他参与自律公约的中介公司青房置换、21世纪不动产、二十二世纪不动产、爱威不动产和中房房地产置换公司都是岛城规模较大的房产中介,他们倡议向市民提供真实、准确、合法的房源资讯,决不出现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及赚取差价等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违规行为。

  十类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不实信息,利用假信息骗取有关费用。

  ●通过派人假冒房主,串通真房主以假出租、假出售等方式骗取中介费。

  ●擅自挪用房款投资。

  ●采取免佣金等大搞障眼法,吃差价。

  ●不采用本市执行实施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和“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购房合同中暗含霸王条款。

  ●与一些希望非法转租或以低价租买房屋的当事人串通一气,促成地下交易。

  ●迎合委托方要求,出具不实房地产估价报告。

  ●利用执行业务之便,索贿、受贿或擅自设立项目乱收费以及不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或未经注册擅自以房地产估价师名义从事估价业务。

  ●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中介注册证、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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