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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完3个月后才能归还 装修押金成了物业“活钱”
 

来源:生活日报 作者:张子森 2006-11-25 11:48:10 

  今年3月份,市民李小姐在省城高新区某社区购买了一套次新房,装修房子前按物业要求缴纳了1000元装修保证金和100元垃圾清运费。7月中旬,装修完房子的李小姐带着缴费凭据来到物业处索要装修保证金,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物业公司规定,装修保证金必须在装修完3个月后才能返还业主。

  前天,房子装修完3个月后,李小姐再次来到小区物业索要装修保证金。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返还具体时间不好确定。物业同时表示,李小姐可以将押金凭据抵用以后的物业费,这样就不用返还了。

  记者今天采访了该社区物业管理处。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介绍,对于扣押3个月后归还,是出于装修以后是否会对房屋带来质量问题考虑。

  记者了解到,省城各小区物业在业主装修房屋前,大部分都收取装修保证金,收费从700元到几千元不等。对于这笔钱的使用情况,很多物业对此都三缄其口。

  一位业内人士介绍,收取装修保证金已经成了一些开发商和物业积攒“活钱”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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