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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产测绘技术规范出台 偷面积现象成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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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9日,市政府批准的《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颁布实施,这是全国房产测绘领域首个由政府批准发布的地方性标准。《规范》发布后,一度在我市曾“盛行一时”的购房时开发商“赠送面积”、“送超大阳台”等现象将成为历史。 据悉,2000年10月,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根据建设部有关文件的精神,发布了《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程》。旧版规程实施五年多来,对规范我市房产测绘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随着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建筑设计不断创新,旧版规程已不能涵盖新出现的许多新的建筑形式,规程中一些不十分严密的规定引发的问题也凸显出来,使得近年来建筑设计中的所谓“偷面积”现象愈演愈烈:超常规设计的超大阳台、超大凸窗、赠送半地下的空间、“入户花园”等所谓的“赠送面积”越来越大。而新《规范》则明确规定,今后所有的阳台和凸窗的尺寸大小必须在合理范围之内,否则将计入建筑面积。此外,其他的所谓入户花园、半地下空间等,只要有“实用”可能,都将计入建筑面积。 《规范》的发布实施,使得曾经不受约束的“赠送面积”现象受到严格制约,盛行一时的超大规模阳台等也因有了尺度标准而将成为历史。在此前召开的由建设部、国家测绘局、中国房地产地籍测绘委员会等单位专家参加的专家评审会上,专家组一致认为该《规范》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是一部真正的细则,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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