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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新规定开始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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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房网东营讯:通讯员从东营市有关部门获悉,自2006年12月1日起,东营市将对住房公积金支取、贷款等实行文本化管理。今后,凡需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支取的单位和职工均须按文本要求办理相关业务。 住房公积金文本化管理,是为了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支取、贷款申请等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质量,有效地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风险而实施的。自今年12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对住房公积金支取、贷款等实行文本化管理。需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支取的单位和职工,可到市中心及各县区管理部领取相关业务文本。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持提取相关资料,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委托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由审批单位专人负责审核,并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上签字盖章。职工持身份证原件和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承办银行取款。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的市民,须填写《东营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审批书》,程序包括:领取审批书,准备资料,资料初审,中心审批,签订合同,银行放款等。 这些新规定的出台进一步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了公积金的效能,同时对于加强和规范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杜绝出现公积金违法违规事件具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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