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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举行价格调整听证会 拟上调城市供热价格
 

来源:临沂日报 作者:朱剑锋 2006-11-30 14:39:36 

    22日上午,市物价局主持召开城市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酝酿调整城市供热的价格。来自社会各界的22名代表在会上畅所欲言,针对三种供热价格调整方案进行了热烈讨论。

    我市现行的供暖价格是2004年-2005年采暖期市物价局根据煤炭上涨和供热企业经营亏损的实际情况,采取应急措施通过加收燃料差价的形式制定的临时性价格标准。

    近几年来,由于煤炭、水、电、管材等集中供暖所需主要原料价格持续升高,特别是煤炭的价格近几年来是居高不下,致使供热成本大幅增加,使我市市区恒源、鲁能两家供热企业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亏损。为了保证两家供热企业的正常运营,恒源、鲁能两家供热公司向市物价局提出了申报,要求适当调整供热价格。

    当日上午,来自市人大、政协、统计局、经贸委、建设局等16个机关单位代表和群众代表共22名代表以及市新闻媒体单位齐聚荣华大酒店一楼会议室,各抒己见,踊跃发言。广大代表基本同意对城市供热价格进行适当调整,并针对三种方案进行了热烈讨论。

    据市物价局张宪民局长介绍,此次对供暖价格进行调整,既要考虑供热企业的实际情况,又要全面考虑广大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承受能力,特别是要充分考虑弱势困难群体的情况,充分体现人文关怀。

    据了解,听证会后,市物价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对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然后报市政府进行审批。

    三种调整方案浮出水面 众代表畅所欲言说利弊

    此次城市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有关部门制定出了三种调整方案。针对三种方案,代表们发表了看法。

    方案一:维持现行的居民住宅供热价格不变,将居民用热的计价方法由按使用面积计价变更为按套内建筑面积(主房)计价;为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充分体现供热价格的公平合理性,参照外市地的做法,将除居民住宅外的行政事业类和生产经营类用热价格并轨,执行统一的非居民用热价格,即每平方米28元;统一蒸汽供热价格,即每吨120元。

    解读:目前,我市城区居民大多数居住的是普通多层住宅,根据临沂市房地产测绘院提供的数据,其公用分摊系数约为10%-15%。如果按方案一执行,以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为例,公用分摊系数按上限10%计算,其一个采暖期(130天)的热费支出为1800元,比调整前多支出100元;公用分摊系数按下限15%计算,其一个取暖期的热费支出与调整前持平。

    大部分代表认为,与另外两个方案相比,方案一价格涨幅是最低的。以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为例,一个采暖期只比原来多100元,这对于广大市民来说是可以接受的。

    方案二:提高居民住宅用热价格,每平方米由20元调整为22元,继续按使用面积(按照建筑面积折扣15%)计价;将除居民住宅以外的行政事业类和生产经营类用热价格并轨,执行统一的非居民用热价格,即每平方米28元;统一蒸汽供热价格,即每吨120元。

    解读:继续执行按使用面积计价的方法,将供热价格由20元/平方米,调整为22元/平方米。以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为例,其一个采暖期的热费支出为1870元,比调整前多支出170元。

    市直机关工委的张先生认为,方案二较方案一,虽然综合起来价格比方案一要多一些,但是仍按照使用面积收费,避免了从使用面积改为建筑面积的解释,操作起来可行性更强一些。

    方案三:维持现行的居民住宅用热价格不变,将居民用热的计价方法由按使用面积变更为按建筑面积计价;将居民住宅外的行政事业类和生产经营类用热价格并轨,执行统一的非居民用热价格,即每平方米28元;统一蒸汽供热价格,即每吨120元。

    解读:如果执行按建筑面积计价的方法,在现行供热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以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为例,其一个采暖期支出为2000元,比调整前多支出300元。

    在听证会现场,此方案未得到代表们支持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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