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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楼盘转正的可能性分析
 

来源:山东房地产网 作者:李小言 2007-02-02 11:40:05 

    经济适用房的压力,使得政府的应对手段不得不更为宽泛。

    2007年,一度被列在黑名单上的违规建筑项目将可能被政府有目的“收编”,以弥补城市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缺口,从而更有效的抑制“越来越离谱”的房价。

    这是一次政府性质的“洗”房动作,业内人士直言,2007年,或许有可能是那些违规建筑的转正年。

    从旧村改造到新村建设

    违规建筑之所以让政府头痛不已,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是一个原因,更为重要的是违规建筑似乎从来就没有想停下来的意思,而且其蔓延态势已经到了“不收拾不行”的地步了。

    据了解,2000年后,违规建筑多以城市周边地区为根据地,在“旧村改造”的旗帜下,一步步蚕食着城市边缘的集体土地,并通过变相的“上市”,刺激着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对住房改善的渴望欲,到2006年末,国内各类违规建筑开发面积已突破100万亩,最近几年,几乎每年都有近1400万平米这样的房产悄悄进入市场流通,这还不包括未进入市场流通的那一部分房产。

    如此规模的违规行为,显然是政府所不能容忍的,几乎是在“旧村改造”走上市场的同时,政府的集中整治也在不断地加强,只不过让政府感到力不从心的是,“旧村改造”犹如地头里的韭菜,割去一茬,又冒出来一茬,尽管最近几年针对违规建筑的专项大检查不断推出,但这些城市“补丁”似乎总是可以成功的突围,有报道称,部分城市在“旧村改造”走进“死胡同”之后,转而以“新村建设”的名义重新为违规建筑进行市场投放,而这显然是违规建筑对政府打压的一种最有代表性的回应。业内人士不无担心的指出,如果政府没有什么新的措施跟上,2007年,违规建筑的治理难度将会有增无减。

    屡禁不止的背后原因

    违规建筑之所以能够大量存在并不断的批发上市,建设单位受利益驱动影响是一个重要原因。但这只是一个前提,业内人士坦言,我们不能说因为有利润就一定导致违规建筑的存在,如果仅把责任推给建设单位,把板子全打在他们身上也不公平。

    据调查,“旧村改造”违规开发大致有三种类型:其一是村委会和开发商合作,联建、联营,村委会出地,开发商出钱,竣工后双方利益分成;其二是村委会把土地直接卖给开发商,由开发商自行开发;其三是村委会自己开发。业内人士指出,无论哪一种形式的开发,很显然都或多或少的有着政府自身管理上的原因。

    更为重要的原因是,相当一部分“旧村改造”项目的起步,同样因为政府的原因而有着一定的合法依据,据了解,正在或已经完成开发建设的违规建筑中,因为政府道桥工程、搬迁安置工程以及景区改造工程“加入”进来的约占62%,而纯粹以“旧村改造”名义进行圈地开发的项目仅为38%,也就是说,超过半数的违规建筑并不是无风起浪,只是后来“扩红”的步子和勇气大了一点。

    此外,政府在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住房供应体系上的缺位,变相的为违规建筑的生存提供了土壤。很显然,“旧村改造”违规建筑的受益者多为城市中的中低收入家庭,与市场上商品住宅不断上扬的价格相比,违规建筑的“实惠”实实在在,在经济适用房迟迟未见上市的尴尬等候中,违规建筑为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现状提供了另外的一种选择,尽管这种选择是一种迫不得已。

    但无论如何,违规建筑毕竟是违规了,加大整治力度至少对于违规建筑的蔓延现状是一种必需,正如业内人士所言,2000年后的6年间,国内城市到底有多少违规建筑?到底拖欠或逃避了多少应该上缴的费用?给国家造成了多少损失?恐怕谁也说不清,但数字肯定触目惊心。

    有没有转正的可能

    违规建筑的“遍地开花”,一定程度上表现为政府在经济适用房为代表的中低价位住宅供应上的不足,从某种意义上讲,本应由后者担当的角色现在却由这些“野楼盘”替代了,而且这种情况在最近几年里,正在变得越来越严重。

    市场也证明了这一说法的现实性,一直以来,尽管因为建设手续上的不全,违规建筑无法使得购房者进行最终的房屋确权登记,但买方和卖方似乎都并不是很在意这个,他们甚至希望通过共同的努力,以一个既定的事实迫使政府“就范”。

    这样一种认识显然是错误的,但政府在过去几年中单一的治理手段同样存在着疏漏,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是从执法者还是被执法者的角度看,简单的对违规建筑课以拆除处罚都不是最妥当处理办法,更何况对违规建筑建了拆、拆了再建的市场成本,显然比政府直接拿过来进行必要的改造,之后重新投入市场的成本要多得多,毕竟正视问题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业内人士指出,作为政府,如果不通过增加中低价位商品住宅供应,真正建立起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住房供应体系,切实解决中低偏下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单靠突击整治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这些违规建筑问题。

    现阶段,房地产开发依旧处于高位运行状态,尽管政府出具的处方不少,但住房价格依旧“高烧不退”,加之政府越来越重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压力,业内人士分析,妥善解决违规建筑问题,有可能使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矛盾就此得以缓解。

    事实上,相当一部分城市在过去的几年中已经有了尝试,只不过在当时,这样的尝试是一种对整个违规行为治理整顿的补充,还有许多要完善的东西,但确定土地“四至”,足额补交土地出让金,全面实行政府性质的“收编”,以补充经济适用房供应上的不足,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探索。

    不管怎么说,业内人士分析,2007年,很有可能将会是违规建筑的“大赦年”,而实现这一可能性的关键就在于政府是不是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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