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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明起清算 开发商急寻避税空间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 2007-01-31 16:57:44 

    “我们都还没有接到进一步的消息。”随着2月1日的临近,国税总局下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政策即将执行,然而沪上各大开发商均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有关具体细则的消息,另一方面,一些开发商也开始寻找避税途径。

    焦急等待细则

土地增值税并非新税法,只不过在出台之后曾有一个缓征期。据了解,因为1993年以后的房地产宏观调控导致市场一度萎缩,财政部与国税总局曾联合发文,免除了1994年1月1日之前签订转让合同的土地增值税,同时免除已立项目五年内转让的征税,这使得土地增值税法的实行推迟了5年。

    而国务院签署于2006年12月28日的文件,要求各地从2007年2月1日起,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正式向企业征收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

    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昨日致电沪上各大开发商,绿地、大华、城建、凯德等均表示没有收到进一步关于如何征收的具体细则。“我们也在等待,但是近期并没有听到有什么新的消息。”据悉,所谓新的具体细则,主要是在30%~60%这个税率区间如何界定。

    房价涨落异议

    对于市场来说,土地增值税引发的房价问题则最受人关注。但是各方意见并不统一。

    “根据现有政策,目前我们手头上的房地产项目就要多付出2-3个亿,按此推算,我认为房价还是有可能上涨的,毕竟成本上去了。”一位开发商如此表示,“我们企业已经可以算作是较大型的了,销售额很大,如果这样推算的话,像万科等更大企业的成本还会一路上涨。”

    大华集团营销中心副总经理杨子江则表示,对于他们来说,房价的影响将不会太直接。上海北孚地产研究所所长助理马志祥也表示,房价的问题最终还是要看市场上的供求关系。

    寻找避税空间

    北孚地产研究所马志祥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我们现在手头接触了许多开发商,帮助他们进行项目转让,大家目前采用的方法都是项目股权转让的方式,政策出来后,就要更加考虑如何合理避税。主要还是帮助下家,在购买时,预留一部分的土地增值税的空间。”

    闵行区有关人士也表示,对于那些炒地皮的企业来说,该项政策将明确土地征收的义务,并且督促开发商进一步提高资金持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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