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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房改问题一朝结 56户长岛职工喜领房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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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对长岛县原海运公司56户职工来说,是一个难忘的日子,他们在盼望了10年之后终于拿到了房产证,得以为自己的房改房领取“合法名份”。 1996年,曾一度辉煌的长岛县原海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宣布破产。随之而来的职工福利住房改革就开始了,企业破产后,职工最为关注的是自己的住房。而因公司欠缴住房公积金20多万元,房改部门对原海运公司的海港区52、61、63号等6栋宿舍楼56户宿舍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公司破产后,有的职工另谋出路到外地工作,想把房子卖掉,却因没有房产证无法交易,有的房屋漏雨了却不能利用公积金维修,诸多的不便成了这56户职工的心病。 从去年3月开始, 长岛县交通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海港区52、61、63号等6栋居民楼56户职工身份、档案、户口等情况逐一调查摸底核对,多次到县财政协调补缴住房公积金等事项,多次召开职工代表和全体职工大会研究。经过多次研究磋商,首先将56户职工欠缴十多年的房款逐户清缴,以此补交公司欠缴的20余万元的住房公积金,剩余款项待春节过后对6栋宿舍楼进行维修。56户职工的住房按照国家第一轮房改的政策办理了相关手续。至此,历时10年的破产企业职工住房改革问题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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