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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完善企业创名品牌奖励制度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宋学宝 张勇智 李蕊 2007-02-07 11:07:03 

    潍坊市日前决定,进一步完善新创知名品牌奖励制度,新获知名品牌最高可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据了解,为加大对发展品牌经济的政策扶持力度,潍坊市日前决定,进一步完善新创知名品牌奖励制度,并设立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当年新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名牌的企业。奖励标准为: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新获得“山东著名商标”、“山东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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