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位置:首页>>资讯中心 >>山东各地 |
|
山东临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至8% |
|
5日,山东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相关通知,将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原来的单位、个人均不低于5%提高至8%。 根据相关规定,临沂市政府研究决定,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自2007年1月1日起,将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原来的单位、个人均不低于5%提高至8%。单位、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通知同时指出,对暂不具备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条件的个别县区及企事业单位,可仍按单位、个人均不低于5%的比例缴存,但最迟必须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个人最低各8%的缴存比例。 |
| 方便山房 快捷山房 欢迎访问山房网 |
|
|
|||||||||
| 相关链接 | 相关BBS(房产类) |
||||||||
|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