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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放开考验政府执政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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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诸多争议声,国企“自建房”建设在一些前沿城市还是放开了。 今天,一则来自中国经济网,题为“广州有单位自建房私下以亲戚名义售出 赚十几万 ”的报道,似乎又让人从“自建房”中闻到了些许腐败的味道。 文章说,业内人士爆料:有些单位自建房内部不按规矩去做,事实上并不需要每平方米2000多元,只需要缴纳1000元以内建筑成本就可获得住房。这样,卖房者如果卖出一套80平米左右的单位自建房,就可赚到很可观的差价十几万元。 此外,文章还透露了不少单位自建房拥有者存在委托包租私下租赁 或者私下放租的行为。 从狭隘的角度看,单位自建房拥有者的这些行为本身并没有错。或者说,即便有错也是政府错误在先。为什么这样说呢?首先有能力建设自建房的单位,都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这些企业的一把手又多数是国家直接任命或者委派的。单位自建房分配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上述问题,除了能说明这些单位领导在当初分房之前,对授房对象审核不严,或者有意存有腐行为,别无他解。 从这种意义上讲,单位自建房重新放开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妥,甚至自建房受惠对象范围的狭窄也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政府能不能把自建房分配到国有企业那些真正需要住房且无房人员的手中,而不是分给可以转手赚取十几万的伪困难户,才是他们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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