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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下月实施
 

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作者:福顺 韩杰 梁宵 2007-03-21 16:28:41 

  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刚出台的《烟台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将于下月1日起实施。

  《规定》要求,围挡应选用彩钢压型板等硬质材料或标准广告牌制作,下方应设置30厘米高、18厘米厚砖墙护脚为界线。并粉刷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的油漆和图案。城镇建成区主要道路两则、风景旅游区、机场、码头、车站、广场施工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地区高度不得低于1.8米。拆除工程围挡也要采用金属板材。

  地面要硬化,工地在大门出入口必须设置洗车场和沉淀地,要配备高压水枪或冲车设备。严禁将工地泥土带入道路污染路面。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职工生活区,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2平米。严禁使用通铺和钢管搭建床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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