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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局:文明机关建设再受市政府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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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表彰2006年度市级文明机关的决定》,滨州市局再次被授予“市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标志着滨州市局机关文明建设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滨州市局紧紧围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解放思想,全面开拓工作新思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服务讲实效,工作求实绩,在文明机关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是注重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创建自觉性。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市文明委有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形成创建共识,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做好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加强领导,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制定了《精神文明创建三年规划(2004~2006)》和《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三是健全制度,为创建工作提供保障。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社会服务承诺、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站式服务等服务模式,坚持文明办公,文明服务。制订了“行风督查暂行规定”、 “行风监督卡”等制度,使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多年保持行风建设“零”投诉。 四是立足职能,为全市经济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2006年滨州市新增中国名牌3个,复评通过1个,新增数量列全省第8位,全市中国名牌产品总数达到5块,列全省第10位。新增山东名牌产品21个,复评通过7个,新增数量列全省第9位。1家企业(滨州市鲁滨金店)获得山东省服务名牌,实现了我市服务名牌零的突破。1家企业(山东京博控股有限公司)获得山东省质量管理奖;5个产品获得首批山东名牌农产品,9种产品被确定为国家免检产品,新增数量列全省第7位,评审通过率列全省前茅。市委、市政府领导对质监局名牌争创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决定给予表彰奖励。 五是加强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制定了《教育培训规划》和《学习制度》,明确了每周一、三晚上为集中学习时间,突出重点,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同时采取岗位自学、学历教育、派出学习等形式,解放了干部职工的思想。 六是搞好文体活动阵地,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在积极参加省局和当地市政府举办的摄影、演讲、歌咏、征文比赛的同时,建起了乒乓球室、阅览室、党员活动室等活动场所,组织举办乒乓球、棋牌类比赛,进一步活跃了干部职工的业余文体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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