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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设厅:今后房产开发须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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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建设厅获悉,为保障青少年活动,作为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未成年人活动场所,须纳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详细规划。房地产开发商是否按国家标准配置了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是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重要内容。 省建设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把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纳入城市规划管理,要求各市、县要把包括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在内的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公共设施的规划内容,作为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纳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详细规划,并保证用地的需求。 省建设厅还要求,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是否按国家标准配置了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作为房地产开发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对未按规定配套规划建设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批准建设;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不得随意改变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用地性质,确需改变的要提供新的场地并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批;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成后,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挤占、挪用、出租青少年活动场所用于其他商业目的;对未按要求建设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开发项目,责令开发企业限期纠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对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企业要依据物业管理合同对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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