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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将建1000套廉租房“送”上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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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山东青岛计划投资8000余万元筹建廉租住房200套,保障范围扩大至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 本报青岛3月28日讯 青岛市民在家门口就可申请廉租住房了。今天,青岛召开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宣布,自2007年3月30日开始,全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由原来的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集中受理,变为街道受理。 据介绍,自2002年开始,青岛开始实施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制度,5年来,通过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的方式,共投入保障资金2000多万元,实施廉租住房保障3500余户,基本解决了市内四区(市南、市北、四方、李沧)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住房问题。2006年,该市决定扩大制度覆盖面,全面启动了五市三区(胶南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即墨市、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的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实现了各区(市)无缝覆盖。“十一五”期间,该市将按照“建筹并举”的原则,计划投资3.66亿元,其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76亿元,投资1.9亿元筹建廉租住房1000套。 据介绍,2007年开始,青岛市政府将加大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投入,逐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2007年,计划投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8000余万元,筹建廉租住房200套。本着方便低保家庭办事的原则,自2007年3月30日开始,市内四区将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受理、审核、公示和登记,由原来的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集中受理、审核的模式,转变为街道受理、区廉租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的管理模式。在完善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计划从6月份开始,逐步将保障范围扩大至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据悉,廉租房保障工作已被该市列入今年为群众要办的10件实事之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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