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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小区临时停车收费 公共场地应业主说了算
 

来源:新华网 作者:吕福明 2007-03-30 09:03:26 

    因小区临时停车多是停放在露天的公共停车场地,而这些停车场地又属于全体业主,所以临时停车是否收费,收多少应该由业主来决定。

    但据记者了解,目前一些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内,物业公司只是单方面决定临时停车场收费问题,业主的意见尚未纳入进来。这种现实情况,也导致了一些小区内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如济南一物业管理公司2006年11月1日决定,将所管理的小区地面停车位设为临时停车位,并进行收费管理。访客车辆进入社区2小时内不收费,超过2小时的按照临时停车场的规定进行收费。所收管理费除正常税收和车场管理人员工资开支外,补入社区公共设施维修费中。对此,小区业主认为,亲戚、朋友来了还收停车费,心里不舒服,收不收费应由业主说了算。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收取的停车费扣除相关管理成本后为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而物管公司实际上并没有权力支配公共土地,支配权的矛盾双方应该是开发商和业主。物管公司如果要划定停车位收费,必须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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