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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实行网上售房 市民购房风险有望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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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日以后的新建商品房,必须在兰州房地产信息网进行网上预售房签约,否则,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将不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而符合规定的107家兰州房地产企业全部进行网上售房,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利益。 据兰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信息部张晓笛部长介绍,根据规定,兰州市自2005年1月1日以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所有商品房,如没有在兰州房地产信息网进行网上预售房签约,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将不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同时,售房也需要在网上签约,纸质手工填写的合同不再使用。另外经济开发区、九州开发区、高新开发区暂不实行网上申报,但应在预售许可证办结15日内,将楼盘资料报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将数据导入网上售房系统,以实现网上售房。同时,开发商应与客户在网上补签合同后再行申办。核查内容包括:室号、购房人、身份证件号、签约时间、单价、总价等六项。 张晓笛部长表示,政府进行网上售房,主要是为了防止一房两售、抑制哄抬房价等行为。在网上售房系统中,每套房子是否已经售出、成交的价格都可以随时进行查阅,从而让售房行为透明化。另外对于一些开发商对自己楼盘内部分好楼层、好套型进行“自己预购炒房”的行为,网上售房系统也将会通过监控这些房屋的换手次数来进行遏制。截至2007年4月6日,兰州市网上售房系统登记的售出套数已有1005套,从目前来看,网上售房已经将市民购房的风险降至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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