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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保险机制助推阳光拆迁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 2007-04-11 09:05:39 

    在旧城改造过程中,郑州市民主路自去年11月20开始拆迁以来,目前的拆迁率已经达到93%,远远高于全市同类地区的拆迁速度。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被拆迁居民合法权益保证保险”这种新机制的引进。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拆迁工作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由于拆迁涉及社会、政府、开发商和待拆迁居民等各方面利益的冲突和协调,因而由城市拆迁引发的纠纷也频频见诸媒体。民主路地区既紧临核心商业区,又是老城区,居民达到了1700户,拆迁涉及的社会关系非常复杂,工作难度和压力可想而知。

    在这种情况下,去年10月,郑州市地产集团、人保财险郑州分公司,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协商,决定引入一种保险机制,来保证所有待拆迁居民受益达到均衡,使拆迁工作顺利开展,实现“阳光拆迁”。

    据了解,在拆迁实施前,郑州市地产集团代表市政府作为投保人,以被拆迁居民为被保险人,与郑州人保财险签订了保险协议,每个拆迁户则获得保险公司出具的“被拆迁居民合法权益保证保险通知书”。

    根据协议,郑州人保财险将承担两项保险责任。一是评估价格高于协议价格的保险责任。拆迁户签署补偿协议后,若同类房屋评估价格高于协议价格,由投保人按照评估价格补足,投保人未按有关承诺补足差价的,由保险公司对差额部分进行赔偿。二是后搬迁补偿数额超过先搬迁补偿数额的保险责任。对于同类房屋,投保人给予后搬迁居民的房屋补偿标准高于先搬迁居民的,由投保人按提高后的标准补足先搬迁居民。投保人未按有关承诺补足差价的,由保险人对差额部分进行赔偿。

    据了解,考虑到保证保险的高风险性,郑州人保财险采取了三项措施防范风险。一是开展资信调查,确保郑州市地产集团6亿元征地拆迁资金到位;二是签订保险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如果发生保险责任,由郑州市地产集团向郑州人保财险支付全部资金,用于偿付被拆迁居民;三是订立银行账户资金监管协议,该公司与郑州市地产集团及其开户银行三方约定,郑州市地产集团账户内的资金限额不得低于600万元。发生保险责任时,赔款将从该账户直接支付。届时,如果拆迁房屋评估价格低于协议价格,则最低资金限额降为200万元。

    民主路整治指挥部综合组负责人赵冬梅介绍说,在拆迁工作中引进保险这种新机制,意在打消拆迁户长期以来形成的顾虑,保证被拆迁居民均衡受益,让先拆迁居民没有心理落差。由于该保险代表政府信誉,消除了待迁居民的顾虑,自去年11月20日正式启动拆迁以来, 1700户待拆居民已经完成93%,比预想的快了很多。受保险政策以及有效奖励的影响,曾一度出现了拆迁户排队签订保险协议的场面。

    拆迁户马艳军则表示,相对常规的保险条款,被拆迁居民合法权益保证保险条款更为具体直观,补偿说明更到位、明确。“在拆迁中政府替咱买了保险,等于给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郑州市地产集团整理处处长牛晓亮则认为,通过借助商业保险机制为政府信誉提供担保,扭转了政府出力不讨好的局面。同时,还可以缩短建设周期,降低开发成本,缓解开发商资金压力,规避信贷风险,加快政府拆迁进度,加大土地储备力度。

    据了解,由于引进保险机制可以达到待拆居民满意、拆迁顺利推进、保险公司受益的多赢效果,郑州市有关方面表示,今后该市国有土地区域拆迁都将采取这种拆迁模式。

    业内专家指出,我国保险业受传统思维模式的影响很重,创新意识不是很强,往往还停留在拼价格等低层次竞争方式上。而郑州人保财险推出的“被拆迁居民合法权益保证保险”,不仅在满足市场需求、服务社会稳定、拓展保险公司业务领域等方面是一个创新之举,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国住房拆迁这一关系社会安定的老大难问题,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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