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位置:首页>>资讯中心 >>业内动态 |
|
泉州市落实土地调控 投资没“达标”不予供地 |
|
今年泉州市将着力落实土地调控措施,今后投资强度达不到最低要求者将不予供地。 泉州全市将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制度,认真落实省市县基本农田保护区三级监控要求,确保泉州市212.12万亩基本农田保有量不变。同时,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增加耕地总量,确保耕地占补平衡。2007年重点对全市300-1000亩成片规模的耕地保护区,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土地整理及标准农田建设,总面积可达8000亩;继续推进外走马埭围垦、肖南围垦和东海围垦工程建设,外走马埭围垦工程在海堤合拢的基础上,着手垦区的建设,完成5000亩的垦区回填。肖南围垦在列入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前期规划,争取完成预审可研报告和海洋使用论证。 泉州市还将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用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指标控制规定,对投资强度达不到最低要求的坚决不予供地。引导一般工业项目用地向开发区(园区)集中,对投资额少于500万元的不予单独供地,一律进入标准厂房。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除项目有特殊要求外,不得建造单层厂房。集中开展存量建设用地普查,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对已批准农用地转用后项目变化和近期无开发项目的土地,按规定进行调整置换,解决急需的项目用地。对闲置土地,坚决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或依法收回。加快农用地转用项目的供地进度,切实提高供地率。同时,将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制度,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 |
| 方便山房 快捷山房 欢迎访问山房网 |
|
|
|||||||||
| 相关链接 | 相关BBS(房产类) |
||||||||
|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