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首页>>资讯中心 >>业内动态

 

天津:房产买卖中介开始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来源:新华网 作者:王晔彪 2007-04-12 09:32:18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中介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天津市制定了统一的《天津市房产买卖中介合同》示范文本,并从4月10日起在全市使用。

    据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负责人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天津制定了《天津市房产买卖中介合同》示范文本。

    该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对中介服务内容、房产情况、房产价款、其他价款、中介服务期限等事项进行了比较全面的阐述和约定。改变了原来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制定合同内容阐述和约定不一,以及权利义务关系不清晰和不平等等缺点,内容更加完善。

    该负责人强调,本合同适用于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二手房买卖的中介活动,即通过购买或自建方式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产买卖的中介活动,由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与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
 

评论】【关闭

方便山房 快捷山房 欢迎访问山房网

搜索

十大热帖

>>更多

十大博客

>>更多

热点新闻排行

 

相关链接
相关BBS(房产类)

·北京建委:处罚七家违规房产开发企业违规行为(2007-04-12)
·江苏房产投资有限公司(2007-04-12)
·山东济宁市消协统计:房产投诉升幅最大(2007-04-11)
·寻全国大型房产项目(2007-04-11)
·北京:房产经纪公司捂盘惜售等违规行为将受严惩(2007-04-11)
·聊城宏运房产公司喜获殊荣(2007-04-10)
·房产业纳税偏低 国家税务总局将进行专项检查(2007-04-06)
·2007工作要点 建设部将彻查房产市场违法行为(2007-04-06)

>>版权及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