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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持超过有效期的身份证不予办理房产登记
 

来源:新华网 作者:邓华宁 2007-04-13 08:46:31 

    最近,有不少南京市民持已超过有效期的居民身份证到南京市房管部门办理产权交易登记等有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有关规定“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南京市产权登记部门强调市民应换领新的身份证后再申办产权登记。

    据南京市房管部门介绍,由于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发放时间长,许多市民因保管不善,致使身份证上字迹及照片模糊、不易识别。南京市自2005年起,就开始为本市市民更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着容量大可追加信息、芯片防伪更加安全、网络互查方便快捷等特点。

    今年4月10日起,南京市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对持已超过有效期的身份证以及证件上的照片、个人信息模糊不清的身份证,产权登记部门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产权人身份证已到期,应在领取到新的身份证后方可办理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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