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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区压缩农村建设用地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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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区针对个别村庄规划不尽合理,“空壳村”、闲置住宅大量存在,部分村民多占、超占宅基地等问题,决定利用三年时间,集中治理整顿全区30余万农户的宅基地。通过实地丈量、定界确权、建档立卷、颁发新证等程序,全力推进“以图管地,凭证用地,图件、证书、实地三位一体”的农村宅基地规范化管理新模式,促使农村宅基地管理进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为确保取得预期效果,该区专门出台了《菏泽市牡丹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和《农村宅基地集中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先行试点继而全面铺开的原则,严格依政策法规和规定程序治理整顿宅基地。对登记、发证资料手续完备的宅基地,统一换发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对村内空闲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依据村庄整体规划统一安排使用;对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地上的建筑物。超过批准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地论处;对一户村民多占一处以上宅基地的,由村集体统一收回。拒不交出的,实行有偿使用,依法收取有偿使用费。影响村庄规划的,依法强制拆除地上建筑物和其它附着物,腾出宅基地重新安排使用;对原宅基地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实行承包使用;对存在权属纠纷的宅基地,由区国土资源部门结合所属乡镇办事处、行政村帮助解决纠纷,直到四邻认可签字、无争议后打桩定界,绘制住宅相关位置图,登记造册,颁发新证,纳入法制管理范围;对登记、发证手续不完备的,统一建立完善地籍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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