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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维护建筑民工权益 工资不得发给包工头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陈修华 2007-05-07 10:01:58 

    农民工工资不得发给包工头……记者从日前青岛市召开的有关会议上了解到,今年青岛市将出重招对一些违反建筑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全面整顿。

    从今年开始,凡是不具备法定条件、旧的拖欠没有清理完的,一律不予办理有关手续。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督开发企业把预售资金全额存入专用账户并优先支付工程款,提供经总承包企业签章认可的工程款结算完结报告,否则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完善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所有建筑业企业必须制定专门的工资管理规定,明确监管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劳资纠纷,使用劳务人员必须依法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劳务工资必须发放到每个劳务人员手中,任何企业不得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

    发生工资拖欠投诉案件,一律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已经结清工资的详细资料,不能举证的,以投诉人提供的有效证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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