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首页>>资讯中心 >>专题文章

 

动产质权
 

来源: 作者: 2007-05-14 10:34:56 

    质权是指为担保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尝的权利。质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履行而设定的一种担保物权,它从属于主债权。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以汽车、金银首饰等动产出质的,称为动产质权,以商业票据、股票、专利权等可以让与的财产性权利出质的,称为权利质权。质权与抵押不同,质权的成立以占有标的物为要件,出质人不交付质押物的不能设立质权。

评论】【关闭

方便山房 快捷山房 欢迎访问山房网

搜索

十大热帖

>>更多

十大博客

>>更多

热点新闻排行

 

相关链接
相关BBS(房产类)

·最高额抵押权(2007-05-14)
·土地承包经营权(2007-05-14)
·黄金时代三期锐意空间5月12日公开选房(2007-05-14)
·解读物权法:以集体名义作决定侵害成员合法权益可请法院撤销(2007-05-14)
·解读物权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2007-05-14)
·解读物权法:小区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需要(2007-05-14)
·第一届中齐杯业主羽毛球挑战赛赛报名12日开始(2007-05-14)
·回归自然 放逐疲惫心情—山房网雪野小三峡游记(2007-05-14)

>>版权及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