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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市民应趁贷款利率“微涨”赶紧买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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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末,央行祭出“组合拳”——首次同时宣布将上调存贷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此举虽然不是针对房市,但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却不言而喻。 北京一家知名的房产经纪公司统计显示:头一天的调查中,47.7%的消费者考虑将房产变现转而投入到“高风险高收益”的股市;但央行加息消息出台的第二天, 持将房产变现转而投入股市观点的人立即下降了一半,仅占调查人群的23%。 这说明,虽然央行此次对“贷款”利率的调整幅度很小(5年以上商业和公积金贷款利率各自仅上调0.09%),但普通消费者的反应却是相对强烈和迅速的。 不过笔者认为,市民们完全没必要有如此的反应。原因有四: 其一、就单次调整来讲,本次同时上调的商业和公积金贷款利率对贷款购房者的影响应该是微不足道的。以30万元20年期的房贷为例,如果采用等额本息还款并执行最优惠利率,本次加息后,月供仅多支出约13.28元;即便执行基准利率,月供也只多支出约16.3元。 不过,如果按数次利率上调的累积,5年期以上的贷款基准利率相比2004年10月29日央行首次加息前的5.04%上调了2.16%,即使按照贷款优惠利率计算也上升1.08个百分点。 其二、就单次调整来讲,央行此次5年以上“存款”利率上调幅度达0.54个百分点,而贷款利率的上调幅度只有0.09个百分点,这是央行一个明显的信号,即保护“长贷”消费者,尽量减轻购房贷款人的利息负担。 其三、就单次调整而言,央行此次利率的调整,对开发商的影响显然更大。专家指出:贷款利率提高会降低企业融资动力;利差的减小将降低银行的放贷冲动;同时,准备金率的上调也将能降低银行放贷能力。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讲,央行持续的紧缩货币的举动,意味着他们从银行获得资金的难度将进一步增大。而国内多数地产开发商的融资渠道又相对比较单一,虽然一些大的开发企业可以通过上市、或对外资出让股份等其他方式来获取资金支持,但随着国家对房产开发企业上市门槛的严控以及对境外资本投资大陆特别是投资房产企业关口的把严,可以预计,眼下以及将来地产界的整合势必加速。国内开发商平均超过60%高负债率的现象,也必将被高自有资金的正规运营模式所取代。 其四、几乎在央行宣布加息的同时,中国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城市发展国际论坛”上表示,要让“人人享有适当住房”。 虽然鉴于在(70,90)政策上的“左右摇摆”,建设部在市民心目中的形象打了一些折扣,但既然政府有为“人人提供适当住房”这份心,我们就有理由对未来抱有美好的憧憬。不过有报道称:早在100多年前,人人享有住房的权利在一些发达国家就已经被写入宪法和法律。比如,荷兰1901年颁布的《住房法》就明确规定:政府应为公共住房建设提供补贴和制定建筑规范,政府在住房市场中扮演决定性的角色。荷兰宪法也强调,“提供充足住房”是政府的责任。而我们目前“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蓝图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要想转移到行动上,并逐步落实到宪法和法律上,恐怕还需要很长的时日。 然而,尽管从以上各方面来看,央行此次加息对购房者的影响都可以说微乎其微,或者说“原意”都在维护购房者的利益,但作为普通市民的一员,笔者还是呼吁“有意向”并有能力支付“首付”的购房者,千万不要犹豫,趁利息仅是“微涨”而非“高涨”的当口,立即购房。 因为你工资的涨幅永远跟不上楼价上涨的速度(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目前年上涨5.6%,以20万元/套房子计,折合成现金每年就上涨1万多元)。而且就目前以及今后很长一段时期的形势来看,市民们对相关部门对房价的调控也不要抱有太大的希望。因为我们的体制决定了,在地产界业已形成的“制度和规则”不可能完全推倒重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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