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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百姓无奈购买“野楼盘”折射房地产之痛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作者:董振国 2007-05-30 15:06:52 

    近日,济南市开始治理城市周边一些手续不全的违规"野楼盘"。这些"野楼盘"大多处于城市边缘,很多房子是旧村改造房。没有相关合法手续,工程质量和配套设施没有保障。令人不解的是,明知这些房子没有合法手续,办不了房产证,但还是有不少市民在购买。

    一位购买了"野楼盘"房子的陈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家在市区只有三十多平方米的房子,如今孩子大了。想买房,可市场的房子动辄四五千元,他们家月收入只有两三千元,根本想都不敢想。当记者提醒他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时,陈先生气更大了:"光听说经济适用房,喊了好几年了,也没见着。我们很想买经济适用房,可到哪儿去买?"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一项好政策,然而这个让百姓视为福音的好政策却难以落到实处。前些年,不少城市开发了一些所谓的经济适用房,但有的面积过大,价格过高,经济房成了商品房、豪华房,百姓还是买不起;有的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根本不是困难家庭,有的人有多套住房,买房是为了投资。而去年北京一批价格较低的经济适用房在放号时,出现了几千人连夜排队的情况,暴露出经济适用房供应的严重不足。

    经济适用房政策要落实,必须建立一套从开发到销售的规范管理机制,但很多地方管理不规范,监控不得力。从土地环节就出现经济适用房土地转作他用的问题,而在房产开发中,又出现"经济房不经济,适用房不适用"的问题;而销售环节的不规范,导致集团购买经济适用房,高收入者购买多套经济适用房的问题,背离了政策制定的初衷。目前,国家已出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经济适用房开发的面积、户型、购房人资格等作了明确规定。山东省最近也出台政策,对经济适用房开发作了更明细的规范。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无疑将减少和遏制经济适用房开发销售中的弊端,保证经济适用房实至名归。但经济适用房的开发供给量却仍然严重不足。

    究其原因,还是一些地方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力度不够,积极性不高。一个城市的土地是有限的,经济适用房的大量开发,势必拉动当地房价下降。一些城市的管理者不愿看到房价下跌,自然也不愿大量建设经济适用房;同时,开发经济适用房,地方政府要无偿划拨土地,给予税费政策的减免,政府还要往里贴钱,而商品房开发则能给地方财政带来可观收益。两相比较,一些地方政府受利益驱动也不愿开发经济适用房。另一方面,在政策严格后,开发商也缺乏积极性。同样搞房地产开发,搞商品房获利大,经济适用房获利小。过去一些开发商搞经济适用房,利用了国家优惠政策,把经济适用房当作商品房开发,谋取了更大利益。政策一严后,开发商感到无利可图,不愿开发。 

    经济适用房政策是一项惠民政策,事关群众安居,事关和谐社会构建。要真正将这项政策落实,除了限制经济适用房开发销售中的不规范行为外,还要有硬措施,保证开发供应量,不能让百姓总是翘首以待。必须将经济适用房的开发供应量列入地方政府考核,限定开发面积、完工时间,同时要有配套的奖惩措施,让地方政府有紧迫感。唯此,才能使国家的好政策真正让百姓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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