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首页>>资讯中心 >>山东各地

 

十年升值二十倍 40万拆迁款挑起手足官司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07-05-31 09:34:37 

    一处解放初期盖的老平房,10年前姐姐以两万元钱卖给了妹妹。现在面临拆迁的老房子价值飙升到了近40万元,妹妹却被告知,10年前的这桩买卖不算数了。30日,青岛市李沧区法院特意选择在拆迁区域设立社区法庭,公开审理了这起颇具代表性的亲属之间房屋买卖纠纷案件。

    原告于明娟起诉的对象是姐夫王兆栋和姐姐于春光。除了这两名被告,王兆栋的哥哥王兆斌作为第三人也被牵扯进来。原告诉称,她户口所在的李沧区板桥坊村593号房屋登记人是王兆斌,另有该村139号的房屋登记在王兆栋名下,1997年王兆斌与王兆栋互换了房屋,但是一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1997年10月,姐夫王兆栋和姐姐于春光以两万元的价格把板桥坊村593号房屋卖给了原告,原告当时已经付清了房款,之后这处房屋也一直由原告居住和使用。现在两被告否认买卖行为,并拒绝协助原告办理过户手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老房子归自己所有,判令被告协助自己办理过户手续。

    在法庭上,被告方否认了原告方关于兄弟两人房屋互换的说法,认为诉争房屋的产权一直属于第三人王兆斌所有,原、被告之间虽然达成了房屋买卖协议,但是由于第三人不同意,所以买卖无法完成。第三人当庭提出,2005年两被告找到自己,称要把诉争房屋卖掉,自己不同意。由于当事人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据青岛市李沧区法院的法官介绍,板桥坊村正面临拆迁,按照有关规定,这片区域每平方米拆迁补偿4000多元,老房子所在的院落有90多个平方米,补偿款接近40万元。在巨大的利益面前,相关当事人都想给自己谋取最大的利益。可是过去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亲属之间这种不规范的房屋交易司空见惯,极易埋下隐患。法院近期受理的类似拆迁纠纷非常多,选择在社区开庭就是为了引起居民的重视。

评论】【关闭

方便山房 快捷山房 欢迎访问山房网

搜索

十大热帖

>>更多

十大博客

>>更多

热点新闻排行

 

相关链接
相关BBS(房产类)

·拆迁进展顺利 烟台新火车站即将开建(2007-05-29)
·长春:经营性“拆迁”补偿增加20%(2007-05-29)
·北京东四八条胡同暂停拆迁 何时再启动尚未知(2007-05-28)
·省城拆迁安置房将按普通商品房建设(2007-05-24)
·出租房纳税人凭出租纳税证明获更高拆迁费(2007-05-23)
·地块潜力大拆迁费用高 棚改牵动开发商神经(2007-05-21)
·菏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近日颁布实施(2007-05-18)
·菏泽市房屋拆迁管理有“新法”(2007-05-18)

>>版权及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