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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率先实行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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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召开,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市委副书记、市长马平昌,市委副书记牛志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广金,副市长刘建良,市政协副主席李禄生出席会议。马平昌作重要讲话。牛志春主持会议。 马平昌在讲话中指出,在全市开展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市委、市政府今年民生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农民的养老问题,是关系每个农民福祉的重要问题。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深入地开展好这项工作,确保把好事办好,力争闯出一条解决农民养老问题的新路子。 马平昌指出,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取得实效。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准确把握工作原则和方法步骤。二是切实抓好工作开展的关键环节。要摸清农村居民底数。要注意与有关政策的衔接。要确保市区财政补贴到位。三是切实抓好重点人群参保工作。开展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要格外关注农村困难群体的参保情况。各级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下大力气抓好。对50-55岁年龄段的农民,要采取政策讲解、算账对比等多种方式,让他们明白参保的好处,尽早加入进来;对农村困难户,各乡镇要制定具体措施,重点进行帮扶,最大限度地让他们参与进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马平昌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各级各部门必须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实施,切实把好事办好,让广大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搞好宣传发动,帮助群众解除各种疑虑,吸引群众积极参保,保证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加强协作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既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也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在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推进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合力。要强化监督管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建立完善资格确认、资金管理发放等各方面的监督管理制度,保证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规范运作。刘建良宣读了《莱芜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试行)》。总的原则是,在全面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础上,以保障老年居民生活为目标;采取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市、区政府补贴为主,个人交费、镇村补助为辅;保障水平与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适应。办法规定,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适用于本市区域内的所有农村居民。参保年龄以50周岁到79周岁为主。基本养老金领取年龄为65周岁,每月领取金额30元,以后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标准。办法自2007年6月1日起实施,7月份开始发放养老金。 会上,市纪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寿保险莱芜分公司、市农行先后作了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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