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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棚户居民回迁应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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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的时间、196万平米的拆迁面积、近10万居民的动迁行动”,这就是今年4月底,济南市政府在加快棚户区改造部署方面所发出的“动员令”。 根据这条“动员令”,一周之后,也就是“6·18”,济南市第一个回迁样板工程——五里沟发祥巷片区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必须无条件全部拆迁完毕。该片区面积为110亩,净用地86亩。 棚户区改造,当前国内诸多城市都在做,也是在旧城改造过程中,遇到问题最多的一项工作,诸如前段时间充斥耳目的重庆“钉子户”等等。然而,据了解,目前济南的棚户区改造却进行的异常顺利。这里面有什么秘诀?市民们在棚户区改造的“前、中、后”,特别是在关键的“回迁”问题上,都应该注意些什么?我们在这里不妨一一探讨。 政府的秘诀 被称市政府民心工程的棚户区改造,之所以进行的异常顺利,窃以为主要原因在于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变——从过去的强行拆迁到目前的先安置后拆迁,从先前的开发商拆迁,到现在的以政府为主导的拆迁。 据了解,过去的旧城改造中,拆迁主体主要是济南市拆迁服务公司和开发商,拆迁难度非常大,野蛮操作也时有发生,因此与老百姓的关系也很紧张;而目前,棚户区中、前期的拆迁工作以政府为主体(不是政府下属企业也不是开发商),并率先委托资质好的建筑设计公司对整个项目进行设计策划和包装,与被拆迁户沟通,对回迁户型进行设计;还有对率先搬迁的居民进行1万元的奖励等等。 当政府真正把“群众利益无小事”这种善举落实到行动上时,自然会被广大市民津津乐道并顺利配合。 市民回迁须知 拆迁的顺利进行,对政府、市民以及开发商,应该说是一件共赢的事情。因为节约时间,对政府、市民特别是对开发商来讲,就意味着节约金钱。 但在顺利搬走的同时,市民们有没有考虑过“下一步”呢?譬如“回迁与否”。据不不完全统计,在“是与否”的选择中,很多市民选择前者。 因为在他们的意识里,回迁首先是对“故土”的眷恋;当然,也不排除多数居民存在着贪小便宜的心理——棚户区多数处于城市的中心或者准中心地带,加之政府对棚户区动迁居民在回迁过程中的一些优惠措施,使得这部分人在回迁后得到楼盘的价位相对市场价要低很多。正是在“赚差价”这种思维的指引下,许多市民选择了回迁。 然而,这部分居民或许没想到,政府对“回迁房”虽然在建造上是按照普通商品房的标准进行的,但分配方式却是按照经济适用房来进行的。也就是说,如果居民选择了回迁房,那么按照经适房的相关规定,这些回迁房在5年内是不允许买卖的。如果特殊情况确需在5年内卖出,那政府规定出售价格不能高于买进时的价格。这样,5年内想卖掉回迁房赚差价的想法是不可实现的。5年后可以卖出,但按照经适房的相关规定,出售人必须到房屋所在地区国土房管部门按成交额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 虽然目前济南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经适房,上述规则在执行方面也还没有前车之鉴,但相信既然政府对此次棚户区改造如此重视,那么对回迁房的监管,也肯定会全力以赴。这样算来,部分市民想靠卖出回迁房赚差价的想法基本上是行不通的。 但回迁卖房赚不了钱,并不代表不鼓励市民选择回迁。对那些真正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特困和困难户来讲,还是应该选择回迁的(但不一定是必须的)。因为市政府在此次回迁安置的文件中提到,回迁居民最低补助住房面积不低于43平,原来居住面积不足43平的,按43平补助,并且不收任何费用。这对之前很多三代同住不足10平米窝棚的棚户区特困户来讲,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福音。 我们现在唯一的担心在于,这些棚户区改造后,将来肯定是高层、小高层至少是多层建筑,高额的物业管理费,对回迁的那部分特困和困难户来讲,又将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从现实来讲,异地安置和货币补贴不仅开发商省心省力,也应该更适合多数居民。因为据了解,济南市政府为动迁户异地安置的楼盘多数都建筑质量好、配套设施相对完备的优质小区;另外,如果选择货币补贴,不仅省心,而且与抱有“卖掉回迁房赚钱”的心态相比,选择“货币补贴”或许才是真正“实惠、赚钱”的“正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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