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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当给合格野楼盘转正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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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新华网看到一则题为“‘小产权房’是房产市场的有益补充 ”(下称《补充》)的新闻,很受启发。联想到济南目前正在大刀阔斧进行的“野楼盘整治风暴”,我在想,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考虑给那些“建筑质量合格”的野楼盘一个“转正”的机会。 在《补充》一文中提到:“小产权房”(约等于我们济南的野楼盘)不仅让一部分城镇居民买到了廉价的住房,而且可以起到平抑城市商品房价格的作用。 同时,该文还提出了“小产权房”有利于“维护农民利益”这样的观点。文章说:同样的土地,如果被政府低价征用,然后转手倒给开发商,农民得到的补偿很少,这实际上是对农民利益的巧取豪夺。而农民自己开发商品房,则可以从市场中分享土地的增值。这当然要公平得多。 对于文中提到的“提供廉价房”、“平抑房价”两个作用,笔者赞同,但对于“维护农民利益”的这个观点,笔者不敢完全苟同。因为假如这些村改房占用的是当前的耕田用地(目前我国耕地十分紧张,而国家又严令必须守住18亿亩耕地这条红线),你房子就是盖得再金壁辉煌、巧夺天工,也难逃被强拆的厄运,“维护农民的利益”自然也就无从谈起了。 当然小产权房也有其致命的弱点,那就是这些建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产权”。说白了,就是如果遇到征地拆迁,这些房产是不受任何法律保护的。而这,也正是本文要重点探讨的。 目前,济南的旧村改造房总体上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合法的:这些村改房具备市直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并且这些旧村改造项目也可以办房产证,但这个房产证是带有“集体”字样的房产证。即这些村改房不能在市场上售卖,最多只能在村民之间进行转让,而且在转让时,买卖双方必须持该村的集户口簿、身份证和该村村委证明等。 另一部分肯定就是违法的旧村改造项目了。但我们相信,与合法村改项目相比,“多数”违法旧改项目,缺少的或许只是相关市直机关颁发的几个证件(当然,不排除其中有黑心开发商昧良心建造豆腐渣工程),而在建筑质量等方面并没有多少差距。 因此,我们在此要呼吁的就是,能否给这部分“建筑质量合格”、但还没有披上合法外衣的村改房(媒体上叫野楼盘)一个转正的机会。这样既可以解决部分贫困户买低价房的愿望,也能从很大程度上避免拆除这些违法建筑时,所造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的浪费。或者,政府干脆索性将这部分“违法”但质量合格的建筑命名为“经适房”,这从某种意义上还填补了济南在经济适用房建设方面的空白。 但要注意,给这些建筑质量合格的野楼盘一个合法的外衣的同时,更要对违法者进行严厉的处罚(包括经济、行政甚至法律处罚),而且这种处罚绝对不应该比那些建造豆腐渣野楼盘的人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震慑后来的效法者,也只有这样,才能将旧村改造逐步纳入正轨。 资料显示,目前济南的旧村改造总量已达1100万平方米左右,而济南市一年的商品住宅销售面积还不到300万平方米。也就是说目前旧村改造项目的总量相当于整个济南市约“4年”的住宅消化量。这样一个庞大的建筑群,即便只有一半是野楼盘,完全“一拆了之”也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巨大的浪费,更何况,在1100万平的村改建筑中,野楼盘据说所占比重远远超过一半…… 说到这里,是否给“合格”野楼盘一个转正的机会,相信每个人心里都已经有了一个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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