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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商品房预售再加“硬杠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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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房网潍坊讯(通讯员白浪河)今年潍坊市实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对商品房预售款进行专户管理。为了防止部分开发商挪用预售款,造成烂尾楼,损害购房人的利益,潍坊市对开发企业预售资质再加“硬杠杠”,由以往开发商仅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可进行预售变以三证齐全才有预售资质,以降低预购人的风险。 据了解,这三证除《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还包括《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备案证明》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其中前两者必须悬挂于开发企业销售处的醒目位置,而开发企业也有将《监管协议》向预售人出示的义务。为让更多的购房人了解相关事宜,我市房管部门制定了统一宣传展板免费发放给开发企业并要求悬挂在销售处,展板上以“购房须知”的形式提醒预购人除查看开发企业的三证外,依据《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依法办理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手续,并于15日内书面告知买卖人,无论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的都要及时备案,防止一房多卖、重复出售行为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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