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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局:改造项目须办理施工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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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加层、改建、扩建等,必须在办理施工许可后,方可进行施工。”近日,针对东莞普遍存在的擅改建筑现象,东莞市建设局下发了有关通知,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改造房屋等现象。 监理单位加强日常检查 为加强对既有建筑改变主体结构和加层、扩建行为的管理,防止和纠正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的违法行为,近日,东莞市建设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建筑改变主体结构和加层、改扩建行为管理的通知》。 据通知规定,建筑加层、改建、扩建必须先将施工图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在办理施工许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对既有建筑结构有重大改变的,如加层、加楼梯和水池、对竖向结构进行改动、改变结构受力方式等,需提交经市建设局备案的鉴定机构出具的安全性鉴定报告;结构复杂的还需提交专家论证意见。 同时,建设局要求各镇(街)规划建设办、市质监、安监机构、监理单位在日常检查和监督、监理过程中,要加强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主体结构和加层、扩建情况的检查。 情节严重者将受行政处罚 据了解,东莞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主体结构和加层、改建、扩建等。对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主体结构和加层、扩建情节严重、且拒不停工或停止使用的,经调查核实后,建设局将依法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同时,对竣工验收后超过6个月不办理备案的工程,市建设局将对工程现场进行检查,凡存在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主体结构的,一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并按规定严肃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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