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首页>>资讯中心 >>业内动态

东莞市建设局:改造项目须办理施工许可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彭姣时 吴琼 2007-06-20 07:48:21 

    “建筑加层、改建、扩建等,必须在办理施工许可后,方可进行施工。”近日,针对东莞普遍存在的擅改建筑现象,东莞市建设局下发了有关通知,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改造房屋等现象。

  监理单位加强日常检查

  为加强对既有建筑改变主体结构和加层、扩建行为的管理,防止和纠正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的违法行为,近日,东莞市建设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建筑改变主体结构和加层、改扩建行为管理的通知》。

  据通知规定,建筑加层、改建、扩建必须先将施工图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在办理施工许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对既有建筑结构有重大改变的,如加层、加楼梯和水池、对竖向结构进行改动、改变结构受力方式等,需提交经市建设局备案的鉴定机构出具的安全性鉴定报告;结构复杂的还需提交专家论证意见。

  同时,建设局要求各镇(街)规划建设办、市质监、安监机构、监理单位在日常检查和监督、监理过程中,要加强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主体结构和加层、扩建情况的检查。

  情节严重者将受行政处罚

  据了解,东莞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主体结构和加层、改建、扩建等。对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主体结构和加层、扩建情节严重、且拒不停工或停止使用的,经调查核实后,建设局将依法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同时,对竣工验收后超过6个月不办理备案的工程,市建设局将对工程现场进行检查,凡存在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主体结构的,一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并按规定严肃查处。

评论】【关闭

方便山房 快捷山房 欢迎访问山房网

山房主打 ------------------- 更多>

社会万象 ------------------- 更多>

专题推荐 ------------------- 更多>

八卦娱乐 ------------------- 更多>

新闻排行 ------------------- 更多>


相关链接
·哈尔滨:开发公司强拆房产 警方立案侦查(2007-06-16)
·广州市一房产“老赖”欠税476万元被追缴(2007-06-13)
·乌鲁木齐审查房产评估机构 6家公司被清出(2007-06-08)
·济南房产开发行业现状:贡献大形象差(2007-06-07)
·珠海最大房产公司总裁被查 当天临时停牌(2007-06-07)
·沪整顿房产市场 “汤臣一品”等上黑名单(2007-06-07)
·枣庄:农村居民的村镇房屋将拥有房产证(2007-06-06)
·山东一市民用假房产证骗贷款当场被揭穿(2007-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