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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房管局积极贯彻落实廉租住房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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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是深化房改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保护弱势群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我局按照国家及省、市的的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贯彻落实廉租住房制度,并取得了初步成效。6月底,我市首批23户特困家庭将有望领到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建章立制 构建住房保障体系 贯彻落实廉租住房制度是我市关爱弱势群体,构建和谐水城的重要任务。去年十一月份我市制定并下发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聊政发[2006]171号),正式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
《办法》明确了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范围、条件,规定了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集的资金来源渠道,确立了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采用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方式,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不同地点选择不同层次、不同面积大小的住房,自主性很强,既照顾到了个体差异,又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需要,体现政府的人文关怀。 为推进廉租住房工作的具体实施,市房管局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配套拟定了《聊城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完善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该《细则》规定了廉租住房补贴的标准,申请、申报程序及退出制度,建立了一整套廉租住房的可操作程序。
今年年初,市房管局先后下发《各县(市)尽快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通知》(聊房委办发[2007]1号)、《关于印发〈聊城市城镇廉租住房制度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聊房委办发[2007]3号)、《关于转发建设厅〈关于全省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聊房委办发[2007]4号)等多个相关文件,督促所辖县市尽快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
实事实办 稳步推进惠民工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也为了帮助更多困难家庭解决住房问题,聊城市房地产管理局作了大量具体工作,稳步推进惠民工程。
赴外地取经,走出聊城看聊城。为确保廉租住房制度的贯彻落实,市房管局抽调了专班负责人员,并组织赴青岛、淄博、济南等地学习交流,借鉴外地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先进经验,结合聊城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省建设厅厅长杨焕彩来我市调研时,称房管局此举为“走出聊城看聊城”,对我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抓部门协调,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廉租住房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工作中我们确实遇到了一些困难,但我局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各级部门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支持。
深入调研,了解困难家庭情况。为全面掌握我市廉租住房需求情况,编制廉租住房发展规划,今年4月份,在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配合下,市房管局组织人员对城区困难家庭进行了摸底调查。工作人员共审查了3400余户城市低保户的住房情况,并根据调查结果,编制了廉租住房资金需求总量。五月底,我局工作人员对申报廉租住房的首批25户家庭作了深入调查,最终确定符合条件的23户进入公示阶段。调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表现出了高度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抓教育培训,培养业务精通、服务热情的工作队伍。廉租住房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多,涉及部门广,是一项新事物、新工作且意义重大。为了使工作人员尽快地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技能,今年5月份,我局召集街道办事处受理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对廉租住房的政策和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答疑。这对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岗位技能和业务素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为开展好工作奠定了基础。
进行政策宣传,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廉租住房工作是政府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最低收入家庭做的一件实事、好事,是一项“阳光”工程。为了把政策及时传递给广大群众,让群众了解政策,支持廉租住房建设工作,提高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市房管局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主动地进行政策宣传,在电视台、网站、报纸等多种媒体上对我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工作给予了及时、全面、客观、真实的宣传报道,并公布办公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引起了强烈反响,极大地提高各方面的工作热情,从而有效地推动了工作顺利进行。 廉租住房工作对我市来说是一项新的尝试,目前只是刚刚起步,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和完善。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建设厅的帮助指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通过进一步加大工作措施,提高工作力度,我市将会有更多的困难家庭享受到政府关怀,提高居住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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