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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积金渎职第一案 个贷员违规放贷获刑六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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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京城公积金渎职第一案”在东城法院宣判。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个贷员梁山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6年徒刑。此前,梁山违规放贷,造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骗住房公积金贷款1376.2万元。 “我是出于朋友情谊,是他三番五次来找我。”宣判后,梁山依然认为自己是在帮朋友的忙,因为“交往好多年了,可信”。梁山口中的朋友叫刘凡。数年前,刘凡以代办员的身份认识梁山。因业务往来,加上踢足球等共同爱好,两人成为朋友。 2003年底,刘凡请梁山帮忙给不符合条件的人做公积金贷款,并答应每笔提成3000元。2004年,梁山在刘凡的指使下,伪造了37个人的材料,办理了总额达1376.2万元的公积金贷款,梁山拿了好处费8万多元。 梁山并不知道,这是刘凡与唐剑波、李岩策划好的骗局。本该打给开发商的1376.2万元贷款,最终打到了刘凡等人的账户中。去年底,刘凡等3人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13年到15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宣判后,梁山告诉记者,许多代办员与管理人员是朋友,有时候代办员大老远跑过来,就差个身份证,也给办理。“可能就是日常点点滴滴的疏忽造成的。”梁山认为,关键的漏洞在银行,银行对放贷的账户没有严格审查。 ■新闻背后 贷款发放业务已统一管理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主任何玉波旁听了宣判。何玉波承认,以前在贷款发放环节上存在疏漏。他表示,以前城八区都有分理机构办理放贷业务,梁山案发后,所有的贷款发放业务都集中到了方庄贷款中心,并进行审贷分离,从初审到放贷设置了五六个环节,并划定了各环节人员职权范围,规定互相之间不能越权,以后不会再出现因个人原因出现的疏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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