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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文化城工程质量体验中心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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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建文化城工程质量体验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是在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全资下属子公司山东中建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地产)的倡议下成立的,是客户与开发单位之间加强沟通与联系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 本中心基本任务是: 1.协助客户对开发商及项目的认识与了解; 第二章 成员 第四条 成员的资格 1.凡年满十八岁、已经购买或计划购买中建文化城物业的业主或准业主、或者并不准备购买中建文化城但关心和支持中建地产发展的社会各届人士,能自愿接受和遵守《中建文化城质量体验中心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体验中心。申请须经审核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五条 成员的权益: 1、成员可以获邀参加本中心不定期所组织的各项体验活动; 第六条 成员的守则: 1、遵守本中心章程,认真执行本中心各项决议; 第三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七条 本中心最高的权力机构属于全体成员大会(简称中心大会),大会将不定期举行。中心大会结束后,由主任行使其权力。 第八条 中心设主任一名,秘书二名,员工若干名。 第九条 主任是本中心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工作及宏观调控,向中心大会负责,及时向中心大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递交工作计划及总结。 第十条 秘书主要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协调各组织之间的关系,撰写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管理本组织经费,传达会议精神。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制定、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中心大会。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2007年6月16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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