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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拆违风暴 “强”中蕴“仁”

来源:山东房地产网 作者:文宇 2007-07-20 18:28:41 

    并非是“N把火”,更不是某些人眼中的“凡违规者,一律斩立决”。济南的拆违风暴,经过一个阶段的“狂刮”,终于将其本来的面目展现与世人——“强硬”中蕴含着些许“仁义”。

    也许对于政府而言,不应该用“仁”这个字,因为这里毕竟不是江湖。但从近期相关政府部门的作为来看,拆迁的过程的确更务实和人性化了。

    昨天来自大众网的一条信息说,在当天济南市委宣传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吕灿华就济南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筑工作答记者问时表示,此次整治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治乱”,拆除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对于更多的违规房会通过政府收购等形式转变成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

   无独有偶,几天前来自济南日报的一条消息也表示,历下区对“程序”违法建筑,要“区别”对待。文章说, 历下区通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此次整治内容为该区区域内未经规划等主管部门批准,或不按照批准要求建设的建(构)筑物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具体分为两大类:
 
    一是程序违法的建筑。对其要先摸清情况,弄清手续不完备的原因性质,区别对待。二是实体违法的建筑。这类建筑主要包括:⑴主次干道两侧的乱搭乱建;⑵居民小区内的乱搭乱建;⑶旧村(居)改造中的私自插建加建;⑷重点部位,主次干道两侧,城市出入口周边有碍观瞻的各类违法建筑。对实体违法的建筑原则上一律无偿拆除,对个别拆除难度极大,区域内多数居民强烈要求保留,对道路交通及城市形象影响不大的,可暂缓拆除,并逐级向上级相关管理部门汇报,备案待查。 
  
    由此,难免让人想起前不久被众媒体集中曝光的“白鹤楼”。据笔者了解,这座“违章”建筑,由于是著名建筑企业三箭承建的,因此在建筑质量上没有任何问题;而相关圈内人士也表示,该楼盘所占地块既不是基本农田,也不是集体耕地,为国有划拨用地,不属于非法占地;并且,该地块位于成熟小区后面,不占压道路红线、不棚盖河道和市政管道……

    以上情况都在表明,“白鹤楼”高层建筑与政府界定的“程序”违法建筑属于同一类别,按规定,应该进入“谨慎”处理的行列。

    但不可否认的是,该建筑在规划当中,确实属于“超过规定高度”建筑,并且相关证照也不齐备。因此,相关政府部门此前对白鹤楼及其相关联单位的处罚完全是正确和必须的。但笔者认为,在不影响周围其他居民楼采光和大明湖周围景观的情况下,对于像白鹤楼这样的“程序”违法建筑,是不是可以将其拆到政府允许存在的“高度(6层)”之内,当然,相关证照肯定是要补齐的。

    相信这样不但可以给开发商足够的警示、让他们有生存的余地;彰显的政府更加求真务实、关注民生的态度;更主要的是,从节约资源和能源的角度来讲,济南市也会在全国起到很好的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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