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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制造了“史上最牛开发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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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区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一没有办理拆房手续,二没有与被拆迁单位达成安置协议,三没有取得建设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图的“三无”情况下,强行拆迁万州区旅游局大楼,其负责人多次声称“先拆房再谈补偿”(7月29日《重庆晨报》报道)。 开发商太岁头上动土,强行拆迁拆到政府部门大楼,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开发商”。 开发商强行拆迁并不是什么新鲜事。面对野蛮拆迁、非法拆迁,人们几乎异口同声地谴责开发商的野蛮,却从不考虑另一个问题:为何开发商是拆迁主体呢?如果拆迁主体不是开发商,那么开发商又何来的强制拆迁、野蛮拆迁? 土地属于国有,由政府来支配。开发商取得某一块地的开发权,是向政府缴纳各种费用后得到的。此时,开发商和土地上原有建筑物的所有人——被拆迁方,并没有直接联系。被拆迁方是先从政府手中得到的土地使用权的;现在,政府又把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卖给第二人——开发商。作为政府,理应先和被拆迁方解除土地合约关系,然后才可以把这块土地重新卖给开发商。被拆迁方和开发商二者之间没有、也不应有直接关系。 但现实中,政府把本属于自己的拆迁任务交给了开发商,由开发商代替政府进行拆迁。政府面对被拆迁方,它会保持最大的克制来处理拆迁问题;但作为开发商,它很难像政府那样严格地遵守相关的法律和制度,特别是一旦与被拆迁方谈不妥,就可能强行拆迁、野蛮拆迁,甚至非法拆迁。 重庆万州区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所以强行拆迁万州区旅游局大楼,前提是它通过向政府缴纳各种费用得到了这块地的开发权;它之所以敢对万州区旅游局大楼强行拆迁,是因为它得到了政府的拆迁授权。这样,和拆迁方无法谈拢的情况下,就出现强制拆迁。根子上的原因,就是政府让渡了拆迁权给开发商。试想,如果政府先把这块土地的拆迁问题处理完毕,然后再将这块地的使用权卖给开发商,还会出现这样的强行拆迁、非法拆迁吗? 政府主导拆迁,不仅是程序合法,同时,也是避免开发商非法拆迁的关键。因此,如果说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史上最牛的开发商”,那么,重庆当地政府在“最牛开发商”产生过程中,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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