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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努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孟锁明 李建设 2007-08-10 10:49:46 

  近日,青岛市第一个租赁住房项目开工,标志着该市向中低收入阶层倾斜、惠及普通百姓的“保障住房”供应结构得到了进一步完善。目前,该市建起了一个从普通(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到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多层次“解困住房”供应体系,从而推动了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稳步解决。

  近年来,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加大。青岛市每年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列为“市办实事”或重点工作目标,突出了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性和保障性,供应范围由中低收入家庭缩小为低收入家庭,实现了由“改善型、普惠型”向“居住型、保障型”的转变。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4个,建筑面积83.3万平方米,约9500套,这将使更多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改善。

  该市租赁住房项目已经开建。租赁住房面向市区内不符合廉租房政策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这是青岛市在全国范围内首推的一种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方式。青岛市明确提出,自2007年起,市政府每年通过财政预算等渠道筹集资金,建设租赁住房,专项用于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年均可支配收入在收入线以下的2.77万户居民家庭的住房问题。青岛市财政安排5亿元,正在开工建设租赁住房3000套。

  目前,青岛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已经启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是青岛市住房供应结构的一个主要层次,也是解决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青岛市廉租房保障制度自2002年实施以来,通过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的方式,共投入保障资金2000多万元,实施廉租房保障3700多户,基本解决了市内四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的住房问题。今年,该市还将投资8000多万元,实物配租200套,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让更多城市最低收入家庭高兴的是,从今年6月20日起,市内四区廉租房保障范围实现了大扩容,保障对象从过去的低保家庭扩大到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线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标准有所提高,廉租住房制度也由市内四区成功地延伸至五市三区,实现了“广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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