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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东港“四房”税收征管链条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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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业及其所延续行业的税收征管,日照市东港区地税二分局在以往对房地产业可视化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房地产业实际,推行链条式管理,强化对“四房”税收全程化动态监管,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实施源头监控,加强建房环节管理。该局与房地产管理、土地等部门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及时对辖区内的土地转让情况登记土地动态监控台账,片管员对房地产取得的每块土地实行“一地一档”制度,详细登记每块土地的坐落位置、土地面积、用途等基础信息,并每月进行动态监控。对已经进行开发的土地转入“分项目控管台账”,跟踪了解项目规划、投资计划、施工单位以及工程施工进度、拨款进度等情况,并通过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代征代扣税款协议书》,实行对建设施工单位及个人在施工环节应纳的营业税金及附所得税、印花税等税款的监控。 二是以信息化为依托,加强对售房环节的监控。该局抓主要环节,进一步强化对售房环节的全程监控,一方面对辖区内的所有房地产企业统一安装房地产业监控软件;另一方面规定所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预售房屋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预售房款收款凭证,片管员据此登记房地产预售房动态台账,及时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收房款情况。 三是借力物业公司,强化“装修房”管理。该局根据当前个人购买住房后大部分找个体装修队进行装修,而个体装修队流动性大且装修房主基本不要发票,造成该部分税收的流失的问题,借鉴物业公司管理经验,与辖区内物业公司签订《代征代扣税款协议书》,要求房主在装修前缴纳装修保证金的同时提供装修队的名称,并同时按照装修预算交纳纳税保证金,在装修结束后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四是建立地税主导、部门配合的私房租赁税收管理机制。对此该局充分利用社会综合治税网络的优势,在街道党委的协调下,成立私房出租联合办公室,在税源监控、征收管理、税收清查、司法追究等各个环节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将私房租赁房产地点、价格、出租方姓名以及承租人用途,建立分户税源清册和台账,形成“政府领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联合保障、信息支持”的协税护税网络,实现了对私房出租的全面、无缝隙管理。 自今年链条式管理推行以来,该局已先后与辖区内的30户房地产开发企业、6户物业公司签订《代征代扣税款协议书》,“四房”管理日趋规范,截至目前,该局已入库“四房”相关税收1497万元,同比增长36%,该部分税收在该局税收中所占比重也由以前的30%增长到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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